各学院(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的精神,上海市科委作为本市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组织单位。现将我市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在上海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可参阅附件,或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根据科技部的要求,2012年本市拟推荐的重大项目将重点围绕《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规定的要求进行推荐,2010年科技特派员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
2、引导项目:围绕国家星火项目指南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各申请者根据通知中提供的申报书、可行性方案样本,先进行离线填写;申报引导项目的单位只需填报申报书。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者于2011年在11月22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离线填报,并将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报至上海市科委。
3、上海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查,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完成1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稿,为专家预筛选做好答辩准备。
4、通过预筛选的项目,上海市科委将通知相关申请人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
5、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我校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1.11.03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的精神,上海市科委作为本市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组织单位。现将我市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在上海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可参阅附件,或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
二、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根据科技部的要求,2012年本市拟推荐的重大项目将重点围绕《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规定的要求进行推荐,2010年科技特派员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
2、引导项目:围绕国家星火项目指南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各申请者根据通知中提供的申报书、可行性方案样本,先进行离线填写;申报引导项目的单位只需填报申报书。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者于2011年在11月22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离线填报,并将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校科技处,由我处统一上报至上海市科委。
3、上海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查,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完成1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稿,为专家预筛选做好答辩准备。
4、通过预筛选的项目,上海市科委将通知相关申请人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
5、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我校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1.11.03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2、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doc
3、2012年度国家星火项目申报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