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校(市)优秀毕业生(本科) 评选办法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352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校(市)优秀毕业生(本科)

评选办法

上理机械〔20198

一、评选的对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院的本科生。

二、评选的条件

校优秀毕业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

(一)本科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二次以上;

 2、在校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二次以上;

 3、通过全国英语四级统考;

(二)补充说明:

对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对学校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同学,经审批可参与评选。对于西部志愿者,应届毕业的退伍复员学生且在部队中获得过嘉奖以上荣誉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参照学校通知执行)。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经本人向学院申请,在公开、公示的原则下,经辅导员推荐、由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并加盖学院行政章;

 2、校优秀毕业生的人数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校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同时给校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4、凡被评为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校级处分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校优秀毕业生资格;

 5、评分方法为《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分数评定办法》中的累计加分项(60%+学期加分项的平均值(30%+综合答辩(10%)。其中加分项按照第一名为100分进行对应折算,综合答辩考察学生综合表达能力、就业观和择业观、就业深造情况等。

四、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

按照学院当年通知时间节点进行,逾期未按照要求递交表格视作放弃评选。

五、其它事项

 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将在已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选基础上进行。评选人数按当年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

 2、本办法解释权在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