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细则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336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细则

上理机械〔20197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上理工〔201577号文)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郝林、袁媛

副组长:钱 炜、孙立

组 员:汪中厚、丁晓红、郑松林、张振东、仲梁维、

麦云飞、孙首群、林献坤、张永亮、夏鲲、蒋全

秘 书:董汭琼、石占魁、刘 罡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郝林、袁媛

副组长:钱 炜、孙立

组 员:汪中厚、丁晓红、郑松林、夏鲲

三、细则说明

 1.必须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

 2.原则上不破格,对特殊学术专长或某方面特别优秀的同学(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满足成绩绩点≥3.0,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50%,国家级项目用于破格同一个获奖项目只能使用一次;

 3. 对于满足学校推荐条件的退伍学生,按照学院客观评价综合排名规则进行排序推荐,名额控制在学院总名额的20%(四舍五入)以内,该项名额单列,从学院总名额中提前扣除。

 4.学院推免生的名额由学校提供,扣除退伍生专项名额后,学院按照各专业在校学生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工程)(中德合作)、车辆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

 5. 评分计分规则。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绩点占比75%、学生素质及评价获奖占比5%、学术及创新成果获奖占10%和综合面试占10%。具体计分方法为:

 1)绩点分值由绩点转化为百分制成绩,乘以权重75%,得到分值;绩点转化百分制方法:绩点x10+50

 2)学生素质评价分值由个人所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确定,市级及以上荣誉每项加5分,校级荣誉每项加1分。为表彰征兵入伍学生爱国荣校贡献,退伍学生另加2分,部队中获得的嘉奖及优秀义务兵等荣誉视为校级荣誉。百分制归一后,再乘以权重5%,得到分数值。

 3)学术及创新成果获奖按照下表进行加分。百分制归一后,再乘以权重10%,得到分数值。原则上团队奖励中个人得分按照排名顺序比例依次为10:6:4:3:2,排名5名以后的个人不计分;团队获奖中如排名不分先后则个人得分平均分配。奖励得分不可顺延或转让。各类大赛及奖项分值如下表:

项目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赛

25

20

15

10

省部级大赛

15

12

8

5

校级

4

3

2

1

发明专利

12

实用新型专利

8

论文

A类以上12 B8  ,  C4

 4)面试按百分制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取面试专家平均值,再乘以权重10%,得到分数值。

 5)每个学生取得四项总分后,按成绩排列,按照专业推荐名额择优推免。

 6. 各专业在学院指导下,组织5-7名专家担任面试评委,评委组组长应有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

每个专业(除中德合作专业)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可根据综合排序,确定2名候补人选。学院在6名后补人选中由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客观评价分数排序,确定各专业结余名额(如有)人选及报送学校候补人选。



机械工程学院

2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