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管理】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19-06-05浏览次数:1503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理机械〔20195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严重危害校园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各级安全稳定,保障学院事业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理工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结合学院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事件类型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到我院师生的各种国家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以及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实验室安全事件。包括实验室机械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有毒有害气体及危险化学品引起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3、学院综合治理安全事件。包括学院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火灾、财物失窃、人身安全、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安全事故。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管辖范围内的师生员工所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专项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和指挥。

未列入专项工作组的安全事件,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负责人牵头履行安全稳定和应急处置责任。

六、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视情而定。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现人和到达现场的处置人员可视情况及时开展自救、互救,事态无法控制时及时组织疏散,等待相关部门开展救援。

2、居安思危,及时预警。学院各部门、师生应树立安全稳定底线思维,及时了解掌握系部、班级师生思想动态,排查隐患。学院办公、科研用房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辅导员要定期组织对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开展安全自查,对可以自行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需要上报学院、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报送信息,将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

3、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把握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全面了解事件起因和发展过程,在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坚持原则,不姑息迁就,在处置中也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识和处理。

七、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涉事单位应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主要领导,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上报分管校领导、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按“边处理、边汇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半小时内进行口头汇报,一小时内进行书面汇报(短信、微信、邮件等均视同书面汇报)。相关负责人必须保持全天通讯畅通。

八、舆情应对

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关注线上线下舆情。请求宣传部技术支持,实时监控,整理研判,在其指导下,舆情引导应坚持主动出击、正面引导、注重疏导、抢占高地的原则。信息发布由学校宣传部官方发布,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媒体等载体发布信息。

九、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类: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学院内各种国家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以及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二、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一旦出现,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上一级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并根据事态需要可及时联系110(巡警)、120(医疗急救)、119(火警),系(部)负责人、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应赶赴现场,同时将掌握到的情况报送至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应急预案。工作组相关组员及时到位,学院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2、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学校相关专项工作委员会汇报,请求援助与指导。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妥善开展先期的应急处置、保护现场、自救互救和了解情况等工作。如遇人员伤亡,或根据情况需要通知家属时,需统一口径经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必要时需经请示学校同意后才可通知。做好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3、如出现师生集会、游行、示威围攻、静坐、罢课等群体事件、涉及师生的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时,及时安排相应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及早到位,尽力安抚,引导师生及家属等通过正常渠道与有关部门等进行对话沟通。如涉外或涉及宗教问题,应在相关职能部门指示下工作。

4.如遇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应在保卫处的统一指挥下保护好现场,做好人群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文保部门的调查取证等。

5. 学生突发事件出现,除应遵循以上12外,还应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做好住院医治、保险理赔、补助等工作。

  三、后期处理

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梳理整理事件材料,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整改计划并负责措施。

第二类: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实验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有毒有害气体及危险化学品引起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预防预警

1.预防为主,安全自查常规化。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场所安全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实施监控和分析。做到日常防范,及时报告,即知即改。

2.加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值班值日等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设备使用台帐。尤其对压力容器、钢气瓶、危化品等建立严格的设备台帐、管理制度和领用登记制度。

3.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使用师生的安全培训教育,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对不熟悉设备操作流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暂缓其使用实验室使用申请。

4.积极组织应急反应机制日常管理,日常工作中经常进行逃生、灭火、安全自救等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三、应急响应

实验室进入突发事故应急状态后,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领导和相应组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根据突发事故等级和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1.接警与响应。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应急工作,在条件允许下,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将信息报送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相应成员、领导,并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至保卫处、资产设备管理处。

2.现场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在不危及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以对初起阶段火情进行扑灭,同时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切断电源,迅速转移危险物品等。对烧伤、触电、机械伤害、化学灼伤等进行应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发现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维护秩序,等待救援。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领导、成员到现场后,应根据情况在职能部门指挥下,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建立警戒区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向救援人员提供实验室相关信息。

4.事故调查。配合保卫处、资产设备管理处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详尽调查,做出书面总结。

第三类:学院综合治理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学院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火灾、财物失窃、人身安全、洪涝灾害、气象灾害、教育考试类、学术不端等安全事件。

二、应急响应

1.针对学院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学院所属网站管理人员、自媒体负责人等发现不良信息、网络病毒、网络攻击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的传播,及时将情况报至学院分管领导和相关应急处置小组。

2.针对学院内发生的火灾等安全事件,发现人第一时间判断火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灭火,同时报学院分管领导、保卫处。学院分管领导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按程序报警,断电、组织人员疏散和携带消防器具进行扑救,派熟悉附近道路的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和救护车辆。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并要清点人数,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4.针对一般财物、人身安全等治安事件,各系部、师生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保卫处、公安局等开展调查工作,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总结,组织学习,吸取教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针对校园洪涝、大风、雷电等自然灾害事件,在发生灾害前,排查各种潜在危险隐患,预防为主。接到上级预警信号和停水、停电、停课等通知后,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师生。一旦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危险地域,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针对学院发生的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如发现试卷泄密、监考人员行为不当,发现人(监考教师、巡考等)现场迅速控制事态,防止蔓延,第一时间报送学院教务办、教学院长,在其指挥下采取更换试卷、更换监考人员措施。如发现考场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发现人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及人员离开考场,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并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学院教务办、教学院长。

7.针对学院发生的学术不端事件,应及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将情况说明发送至研究生院、科技处等相关部门,配合以上部门完成后续处理工作。

十、善后工作

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及时查明事件原因及发展过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相应补助、安抚工作。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整改和修订。

十一、奖惩管理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二、对应急预案的解释、修改及演练

1、应急预案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机械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并解释。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预案文件执行。

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地组织人员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上报党(校)办备案。

3、应急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颁布后,要根据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组织全院师生定期进行专业性和综合性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理解熟悉相关内容。

 

 

 

 

机械工程学院

20196

 

附表1

实验室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图



附表2

综合治理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图


附表3

政治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