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施办法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740

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施办法

上理机械〔201910

学院各系部、中心:

为了激励全院教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根据学校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评资格

专任教师(含实验室教辅人员)

1. 参评教师须在上海理工大学工作期满一年。

2. 参评教师须全年在岗(假期除外)。

3. 教学、科研当年考核单项全部合格。

4. 本年度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无教学过失或事故。

5. 本年度评教不在全院后10%之列。

行政办公室人员

1. 参评人员须在上海理工大学工作期满一年。

2. 参评人员须全年在岗(假期除外)。

3. 完成当年各项工作任务。

4. 本年度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二、优秀名额分配

按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分配名额。(辅导员评优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统筹考虑)

上一年度获得优秀人员,原则上本年度不再参评。

三、 评选流程

1. 由教师本人申请,本部门组织PPT述职考核、集体投票评选产生优秀人员初步名单。

2. 学院对各系部上报的优秀人员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后,在网站上予以公示, 然后上报人事处。

四、其他说明

1.申请者须承诺:所述信息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2.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制,该名额纳入全院统筹。




机械工程学院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