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机械工程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议工作方案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218

机械工程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有关深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议工作的改革方案,将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评议工作下放至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院,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机械工程学院依据国家、上海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         适用范围

1.              正常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评议。

2.              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评议。

二、         组织实施

1.              成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评议工作专家库,负责学院申报人员的推荐与聘任评议工作。聘任评议工作专家库人员由学院教师组成,包括党政一把手、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教授。聘任评议工作专家组由聘任评议工作专家库中的11名专家组成。

2.              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投、申诉受理小组,负责监督学院聘任评议与推荐工作,并受理本学院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的相关投、申诉。

三、         工作要求

1.          学院应严格规范聘任评议工作程序,实到评议专家超过应到专家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且实施严格的回避制度。

2.          聘任评议会以投票形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员获得应到会专家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校内三大考核有B或学术与技术能力评审成绩有二个C者,需获得应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评议专家不可委托他人代投票或补投票。

四、         评议程序

1.          初始评议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由本人以PPT的形式介绍工作5分钟,聘任评议工作专家组根据评议对象的介绍独立投票,在评议过程中,不议论、不讨论,除非对评议对象PPT中介绍的材料不清楚,原则上不允许提问。

初始评议对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予排序。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专家组根据投票结果,给出同意与不同意的结果。同意的人员进入上海市外审程序。

2.          最终评议

由本人以PPT的形式介绍工作5分钟,聘任评议工作专家组根据评议对象的介绍独立投票,在评议过程中,不议论、不讨论,除非对评议对象PPT中介绍的材料不清楚,原则上不允许提问。

最终评议对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对于按照上述规则投票通过的人员,且排序在人事处限制名额内的人员即为通过,否则不通过。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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