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姚晟靖发布时间:2020-06-22浏览次数:246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扎实开展基础研究,积极培育“从01”原创性成果,提升上海高校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申报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沪教委科〔20208号),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年度暂面向本市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的普通高校(含附属医院)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 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两类。

3. 重大项目实行学校遴选、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由学校集中报送。我校申报限额为 8项(不分文理),各学院限额申报。

4. “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实行学校遴选、择优推荐申报,我校今年限额申报4项。项目需附相关领域2名以上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

5. 项目申请人当年最多只能申请主持1项、参与1项。

6. 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类项目(含重大项目及课题、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科学中心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及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7. 在申报截止日之前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8. 同一项目或同一研究领域内容高度相近的项目此前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说明。

9. 特别说明:在本项目立项前,项目申请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获得与项目研究领域和方向高度相近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持(不含各类人才计划),须主动说明,科研创新计划不再立项。没有主动说明的项目申请人,将纳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研究周期、资助额度

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年。采用定额补助直接费用方式,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立项数不超过15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75万;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立项数不超过50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资助强度:“冷门绝学”项目主要集中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立项数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50万;非共识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立项数不超过4项,每个项目5年累计不超过100万)。

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9] 73号)执行。市教委将采取“一次核定,分年拨付”的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

三、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个人申报账号注册(注册时我校的学校代码为42503614-8);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 技术支持联系:王老师18616364286

4. 网络申报时间:20207139007171700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重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实行学院限额申报,具有博士点学位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其他学院最多可申报1项。

 “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实行学院限额申报,具有博士点学位的学院最多可申报2项,其他学院最多可申报1项。学院须详细说明推荐理由,项目需附相关领域2名以上具有较高学术地位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

申报时间:校内评审前各申请人离线填写申请书,并按照各学院安排提交材料。各学院须于78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5份及汇总表1份交至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kjc@126.com同时将学院组织遴选情况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交至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发展研究院组织专家遴选,经公示后上报至上海市教委。


注:请计划申报的老师提前告知学院科研秘书。并于7月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5份及汇总表1交至学院221室科研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aosj@126.com邮箱或通过QQ提交。本次“重大项目”学院限报2项,“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学院限报2项,如申报人数大于限项人数学院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获得学校推荐的老师,在线填写并打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一式六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表明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学校名称。

附件:1、汇总表.xlsx

2、申请书.doc

3、学院推荐表(非共识项目、冷门绝学项目).doc



  联系人:黄华杰、王怡心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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