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姚晟靖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1750

各学院(部):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

    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 周岁(1989-01-01及以后出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7.师资博士后原则上可申报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人需提供出站后留职本单位的承诺书(人事处盖章)。在站博士后一般是2年培养期,在站时间不能覆盖扬帆计划项目合同执行期,原则上不能申报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注册时我校的学校代码为42503614-8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1月13日16:30

四、本校要求:

1. 扬帆计划为限项申报,本校可申报40项。各学院根据下拨申报数量,学院遴选后报送。

2. 申请教师填写离线版申请书和汇总表上交学院,学院于2020年12月23日12:00遴选完毕后,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经遴选后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组织遴选情况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专家名单等信息,需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技发展研究院,遴选后的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usstkjc@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3. 被推荐人请于2021年1月8日16:00前完成网上填报,逾期未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 如我校申请者为师资博士后,通过学院遴选后,请申请人与学校人事处进行沟通,将盖过人事处章的承诺书与申请书一并由所属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发展研究院,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注:请计划申报的老师提前告知学院科研秘书。并于12月21日(周一)中午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交至学院221室科研秘书处,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请发送yaosj@126.com邮箱或通过QQ提交。本次学院限申报6项,如有需要学院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扬帆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上海市扬帆计划校内申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黄凯 门晓璇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