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的通知

发布者:张晓帅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845

关于选聘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机械工程学院院长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1名。

二、任职条件

人选应符合《上海理工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上理工委〔201841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选聘程序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采用直接选聘方式产生。具体如下:

1.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

2.人选推荐。由学校、学院或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掌握情况等进行推荐。

3.拟定初步人选。学校干部工作专题会议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状况考察等的基础上,拟定初步人选。

4.综合评价。采取履历分析、面试比选、专家评审、业绩考核或进行学术交流等方式,初步确定候选人,重点对初步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考核、测评。

5.确定拟聘人选。综合考虑学校发展、岗位需要和人选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干部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具体选任程序按照《上海理工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上理工委〔201841号)规定执行。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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