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机械工程学院新进青年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者:朱佳明发布时间:2021-12-28浏览次数:1633

为使新进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教学规律,胜任教学工作,同时从事科研活动,在教学和科研两方面都得到进步和发展,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机械工程学院新进青年教师考核办法如下:

教学方面:进校第一年,学院对新进青年教师上课工作量不作要求,但每学期必须承担助教工作,助教二门课,至少4学分,学校要求一年内听课总学时不得低于108学时。新进青年教师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须向所在系提交本学期听课计划,服从指导教授的安排。每次听课都要做记录,努力完成指导教师指定的学习任务,参加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环节,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等工作,参与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指导教授对其助教工作作出评价,青年教师未按时随堂听课,按教学事故处理,青年教师在担任助教工作期满时进行总结,提交工作小结、听课笔记及其他与教学任务相关的材料。

进校第二年,学院对新进青年教师的考核逐步过渡到正常的要求,安排其教学和科研任务,上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且学生对教师的评教成绩可以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之后,和所有其他教师一样,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关考核任务。

学院将成立助教工作考核小组,采用本人述职,专家投票的方式,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助教工作予以考核,主要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导师评价、公开试讲、学生评价四个方面。

科研方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完成岗位工作协议、《机械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

新进青年教师的述职考核结果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其在助教和科研等方面的表现、业绩投票决定。排序在后10%的,年终奖按0.8发放,没有完成岗位规定任务的考核为不合格,不发年终奖,延长助教期限一年且给予警告。

本规定自202112月起开始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