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发布者:董汭琼发布时间:2022-06-30浏览次数:877

为了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同时为推动我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发挥教学名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机械工程院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浓厚教学氛围,学院将评选“10大本科教学名师”,现将学院本科教学名师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名师

1.评选对象: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本科教学规范好,教学质量评价好,且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创新教育、课程思政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师。

2.评选条件:教学一线教师,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上海理工大学在职全职教师,从事高校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含 10 年);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积极端正,在师生中有良好声望,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

3)潜心教学,特色明显,原则上连续主讲 5 年以上(含 5 年)本科生课程;近三年本科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考核工作量要求。近三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

4)治学严谨,成果丰硕,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参加专业建设,教学成果(特色)优异。

5)无教学事故。

3.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和系部推荐,原则上每个系部不超过3 人。

二、奖励

入选教师将在今后的教研项目和荣誉评审时优先推荐,颁发证书,在院内外进行报道和风采展示。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汇总后于202275日(周二)下班前,将“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书”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务办。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书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2.6.30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名师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