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
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核阶段,请各位任课教师参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 [2021] 240号)相关规定,提交“取消考核资格学生名单”。
一、提交流程
1、任课教师下载《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取消考核资格记载表》(见附件),正确、完整地填写课程名称、学生信息等内容,请任课教师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
2、《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取消考核资格记载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批签字后,由任课教师将该表格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3、各任课教师请在2022年12月13日17:00前提交《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取消考核资格记载表》;
4、“取消考核资格”学生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布。
二、注意事项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可取消学生考核资格:
1、无故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2、作业未完成二分之一及以上的;
3、未按教学要求完成课内实验环节的;
4、实习、实验报告相互抄袭或因违规中途被停止实习、实验的。
(二)本学期被取消考核资格的,不得参加该课程后续的各项考核(含期末考核、延考、缓考、补考),课程总评成绩以零分记。不具有考核资格而擅自参加考核的学生,其考核成绩无效。
联系电话:021-55273625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