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同学: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不能参加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正常考试,且符合缓考相关规定的同学,可申请办理缓考。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学期缓考课程受理截止时间为该课程考核前一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缓考的同学,请填写《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必须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
2、学生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机械楼215办公室),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学生再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机械楼225办公室);
3、学院汇总后将一并提交至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一)期末考核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缓考:
1. 因病不能参加考核者;
2. 随堂考核课程与期末考核时间冲突者;
3. 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形不能参加考核者;
4. 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
(二)学生申请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符合“因病不能参加考核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且须经校卫生科认定通过;
2. 符合“随堂考核课程与期末考核时间冲突者”,须提供两门课考核时间证明;
3. 符合“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形不能参加考核者”或“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学生辅导员、学生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特别提醒: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缓考申请条件审核相关材料,不符合缓考审核条件者不予批准。凡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缓考资格。
(四)缓考手续应在课程考核前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任课老师、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最晚于课程考核前一天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确因突发事件不能体检办理审批手续的,须在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补办缓考手续。
(五)可申请缓考的课程范围:除实践类课程均设缓考;
(六)缓考预计于下学期理论教学周第一周与补考同时进行,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七)缓考不及格无补考。
学院教务办电话:55273625
教务处联系电话:55272239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