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290

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做精品本科,争一流学科,创百强大业”的目标,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上理工[2014]164号)(附件1)和“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选工作依照《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开展,奖励对象、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程序详见上述文件。

1.评选条件:申报人除符合文件规定评选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还应满足“激励计划”中的本科教学相关要求(含坐班答疑及自习辅导工作要求等)。其中,申报一等奖者中所属教学单位为外语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的教师,其当学年讲授本科课程(不含实践类课程)学分不低于8学分,其他教学单位申报者不低于6学分。

2.奖励名额及标准: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设一等奖名额约50名,奖励金额为1万元;二等奖名额约100名,奖励金额为0.5万元。

二、工作安排

1.教师个人申报,填写《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交至所属教学单位;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各教学单位进行评选、公示,并将《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学单位在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评选办法时,应避免单纯以上课学分和评教排序百分位作为唯一依据,还应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态度、课程参评人数、所授课程的课程类型等。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119日前将上述材料(附件23)送交教务处教研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usstjyk@163.com。联系电话:55271041;联系人:曹清清。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jwc2010.usst.edu.cn/s/9/t/451/46/72/info83570.htm



教务处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