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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度岗位等级聘任评议工作实施细则

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度岗位等级聘任评议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上理工[2013]71 号《上海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4号《上海理工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度岗位等级评聘工作。

一、应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受聘于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岗位属性应聘相应的岗位等级。

当年度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接受申报。

二、申请条件:

1. 岗位聘任的基本原则、聘用及申请条件等依据上理工[2013]71 号和上理工[2019]4号文件执行。

2.接受越级申报。

3.申请条件中业绩成果、重大贡献和重要贡献的解释详见《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业绩应聘参考表 AB》,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论文需注明期刊号,有检索的一定要填写检索号,不提供附件材料者视作内容无效。

4.学校对申请人员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情况进行考核,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申请人员,依据《新师德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上海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实施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则”。

5.本次岗位等级聘任时间自 2020 1 1 日起计,应聘人任职时间、业绩成果等截止至 201912 31 日。应聘表格及相关文件等在人事处网站查看和下载2020最新版本。

三、空岗额度

2020年全校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7个,人事处核拨至机械学院的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的岗位数如下:

岗位等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学院控制数

0

10

1

8

四、学院评聘程序:

   1. 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院,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人事处岗位控制数,自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任评议工作。

   2. 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岗位等级聘任小组》、《岗位等级聘任投、申诉受理小组》。

   3. 岗位等级评聘,采用本人述职、专家投票方式进行。本人以5分钟PPT的形式,介绍任现岗位以来的工作业绩,由评聘专家独立投票并排序(得票数需在半数以上),排序在人事处限制名额内的人员即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4. 三级岗由学院负责评议推荐,学校将根据核定的空岗额度,综合考虑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等情况,进行聘任评议。

   5. 各岗位申报材料及评聘结果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6. 新进校教职工在试用(见习)期满进行转正(职务认定)工作时直接按相应岗位等级予以聘任,不再纳入本次岗位聘用工作范围。



     机械工程学院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