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12-12-27浏览次数:304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将于2013118结束。为强化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重申:

    一、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要求

    1.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等信息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以1221日公布信息为准。

    2.各学院(部)应在考前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应严守《上海理工大学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人员因故请假,相关学院不得安排研究生代其监考。对于监考工作不规范的情况将计入相应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评指标。违反监考规定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各学院在期末考试期间,教学院长或教务管理人员要随时进行巡考,监督本学院的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一些突发事件。考场相关管理工作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办【2012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凭有照片的校园一卡通、身份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在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核对参加考试学生的证件。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中学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违纪学生按《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下学期补考时间安排在2013225日至33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教务处和各学院在开学前安排好补考的相关工作。

    二、试卷阅卷工作的要求

    1. 各任课教师应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试卷评阅。

    2.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试卷管理存档工作。

    三、成绩的提交

    1.各门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各门课程的输入密码已发到各个学院,请各位任课教师及时查询。

    为了规范管理,教务处将于20131251600关闭 “成绩输入端口”。教务处将对本学期学生的成绩及时进行统计,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2.成绩提交后,任课教师需打印二份书面签名的成绩单,提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学院汇总后,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一份随课程试卷存档。

教务处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