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三月份。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上理工[2008]25号)的要求执行。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上海理工大学遴选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试行)》(上理工[2011]1号)的要求执行。
申请者请根据要求填写《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跨学科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或《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请要申请硕导资格的老师尽早准备好材料,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机械学院223室。
注意事项:(1)表格中“科研项目”部分,请到科研处盖章。
(2)表格中“论文、专著、获奖”等部分,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