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上理工研[2011]16号)的文件精神“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截止至2016年11月,我院共有1名硕士已超过其最长学习年限,具体研究生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院 1 112221068 刘阳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即日起,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请公示名单中的研究生于公示期内到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机械学院223)办理相关退学手续,联系电话:55270960。未在公示期内办理的同学,将视作已经知晓相关处理意见,由导师或学院代为办理退学手续。
若公示名单中的研究生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异议,过期将不予受理。
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