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开展2018-2019年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77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开展2018-2019年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

为落实学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内涵发展,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的目标,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上海理工大学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和(上理工[2014]164号)和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结合机械工程学院的实际教学情况和特点,制定本细则。

课程教学优秀奖奖励原则:奖励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实施OBE理念教学,课程思政改革方面有一定成效,从事本科一线教学的教师。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       符合文件规定评选基本条件:按要求参与教师坐班答疑和校内自习辅导工作;

2.       教学效果优秀,当学年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教学单位参评课程的前40%

3.       当学年讲授本科课程(不含实践类课程)学分不低于4学分。

4.       当学年无教学事故。

5.       实验教学岗位的教师:教学效果优秀,教学评价好;当学年讲授本科实验课程学分不低于4学分(其中不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及校外实习类课程);当学年无教学事故。

二、  实施细则:

1.     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态度、课程参评人数、所授课程的课程类型等,鼓励投入精力多,工作量大,课程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

2.     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车辆工程”专业已通过专业认证,申报课程教学优秀奖的老师,应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工程教育认证OBE的教学理念(教学实施、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3.     学院组成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对各位申报老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其中上课工作量占25%。上课的质量优秀占50%,教学态度和教学成果占25%

三、  课程优秀奖根据学校的奖项名额设置进行评奖(实验室单列一个名额)。

四、  本细则由学院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91112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课程教学优秀奖评选小组

组长:钱 

组员:丁晓红  张振东    仲梁维      张永亮

孙首群 麦云飞  朱文博胡育佳 刘建国 王新华

谢明  褚超美(督导)

秘书:董汭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