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13-12-25浏览次数:349

各学院(部、中心):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将于2014年1月17日结束。为强化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现将期末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考务管理和试卷管理

 

1.考试周(2013年1月13日—17日)期间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非考试周的考试由学院安排,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

 

所有考试的考场管理工作均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安排查询。考试周的课程名单、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等信息,即日起可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也可在第一教学楼、第三教学楼、第四教学楼、军工路1100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的考务公告栏内查询相应校区的信息。

 

中德学院、中英学院的同学请查阅本学院公布的信息。

 

3.加强试卷保密。试卷的印制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试卷印制管理办法》执行,任课教师和试卷负责人要严格试卷的保管和分发,确保试卷的保密与安全。

 

 

 


4.期末考试
试卷领取

 

(1)
教务处负责的课程:

 

领取时间:开考前30分钟

 


领取地点:军工路516号校区:第一教学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军工路1100号校区:第二教学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2)
学院负责的课程:

 

由学院负责安排,于开考前由任课教师或监考教师带入考场。

 

5.各学院按照要求安排本学院的教师监考,并在考前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应严守《上海理工大学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人员因故请假,相关学院不得安排学生代其监考。违反监考规定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学生凭有照片的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核对参加考试学生的证件。未带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中学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违纪学生按《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缓考的办理。请学院根据缓考申请条件严格审核,实践类课程(以课程库里的课程类别为准)不设缓考。《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教务处存档联)和《缓考申请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一并于2014年1月17日16:00前交至教务处。

 

8.
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教学院长或教务管理人员要随时进行巡考,监督本学院的考务工作,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

 

9.本次考试将对各学院考务管理和教师监考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考核成绩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试卷阅卷要求

 

1.各任课教师应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试卷评阅。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试卷管理存档工作。

 

三、成绩提交

 

本学期成绩录入密码将陆续发送到各位教师登记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没有登记邮箱的教师,可到教师所属学院或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索取成绩录入密码,也可至公共服务中心201室44号窗口索取,并请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资料中及时修改更新邮箱。

 

1.教师应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

 

2.非考试周进行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端口已经打开,成绩提交最后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

 

3.考试周进行考核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安排在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26日

 

4.成绩单存档。成绩单打印两份,教师签名后交至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学院汇总整理后交一份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5.注意事项:

 

录入成绩时,如有缺考的学生,应在备注中选择“缺考”,总评成绩自动生成0分,该条成绩不计入成绩统计分析范围。

 

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评教数据不计入统计范围。

 

四、下学期初工作安排

 

1.开学补考时间安排在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2日进行(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网站通知),教务处和各学院在开学前安排好补考相关工作。

 

2.开学初即进行第三轮退、改选课,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和学院落实好相关课程安排。

 

 

 

教务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