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88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机械工程学院OBE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教学院长及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包括企业专家及专业任课老师。OBE工作组分别下设OBE调研小组、OBE成绩评定小组、OBE评价与修订小组。OBE调研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OBE成绩评定与OBE评价与修订小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

课程体系是为了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而设置的所有课程的集合,因此在培养方案修订时需对课程体系进行必要的修订。课程体系修订的基本流程为:

1)学校制订指导性意见。课程体系的修订一般在学校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定期进行。教务处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定位,围绕教学目标、培养要求、办学特色、教学发展规划,结合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将规定的毕业生能力导入到课程计划中,明确各门课程的学习成果,并提出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组织优化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平台;

2)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制定的指导性意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各专业OBE调研小组开展校内调研、毕业生调研以及企业调研,并由各专业OBE评价与修订小组开展课程体系的校内调研评价、毕业生调研评价以及企业专家评价,之后进行反馈信息汇总,提出修改意见初稿;

3)由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任课老师对课程体系进行讨论与修改,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4)提交教务处审核,结合审核意见进行再次修改;

5)专业负责人再次修改后交教学院长审核,由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