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任课教师:
为保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40号)、《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8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理论类课程期末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校对相关课程信息
请各系部和全体任课教师仔细核查校对《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表格中表单1内的课程信息,包括“考核形式”、“考核方式”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科教务办。
二、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考核由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依照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缩短教学计划,提前结束课程;
2.任课教师按照要求格式填写《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中的表单3“03-机械考查课(请填写考核安排)”;
3.2023年11月17日前,请任课教师讲考查课安排汇总至系部,各系部将附件1中的表单3反馈给本科教务办。
三、考试课程
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预计从2024年1月2日开始,考试周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部分考试课程教学安排特殊(例如教学结束周不在第18周,或中外合作类专业需特别安排考试的课程等),请课程负责人填写《特殊考试课程安排表申请表》(附件2),2023年10月25日17:00前汇总至系部,由系部统一反馈至本科教务办。经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考试周不再安排该课程的考试。
四、试卷命制及送交
1.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原则上要求任课教师命题A/B(补考)两套试卷。一门课程的试卷难度、广度和题量应相当,且内容不得雷同;
2.请任课教师根据《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附件1)中的表单2“02-机械考试课”和表单3“03-机械考查课(请填写考核安排)”中的课程,认真准备试卷题稿,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按时送交;
3.命题教师应正确填写《试卷卷首》、《试卷封面》(附件3、4)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送交教务处的试卷切勿将答案附在试卷后面,送交学院的可以将答案(请单独用回形针夹好)一起提交;试卷部分应留出足够答题空间;答题纸如需单独附页,请随试卷一起编排页码(无需装订,请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夹好),试卷及答题稿用纸一律采用A4纸;
4.交卷范围及时间节点:
(1)课程试卷印制归属教务处管理的,请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以下题稿提交至教务处:① 考试周课程A/B(补考)试卷题稿交至教务处;② 考查课程补考试卷题稿提交至教务处。
(2)课程试卷印制归属学院管理的,请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以下题稿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① 考试周课程A/B(补考)试卷题稿;② 考查课程A/B(补考)试卷题稿,其中考查课程的A卷题稿请课程负责人提交至学院教务办时开具试卷印制单,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印制。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工程认证需要,请课程负责人提交试题的同时,提交“出题指导原则”电子版文件(试卷印制归属教务处管理的,请单独将出题指导原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办刘老师);
2.有认证工作需要的专业,须参照认证相关工作要求,对照毕业要求的指标点提前做好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及考核准备工作;
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本科课程试卷评阅及归档工作的补充规定》(附件5)以及机械工程学院期末试卷整理规范要求(附件6),做好考核后的试卷归档工作。
综上所述,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理论类课程期末考核任务时间表如下:
序号 | 任务 | 日期 | 备注 |
1 | 核对课程信息:“附件1: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表单1 | 10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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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填写“附件2:特殊考试课程安排申请表” | 10月25日前 | 系部汇总提交 |
3 | 提交试卷至教务处(附件1:表单2和表单3中的印制归属教务处) | 11月1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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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交试卷至学院本科教务办(附件1:表单2和表单3中的印制归属学院) | 11月2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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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附件1: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表单3“机械考查课_考核安排” | 11月17日前 | 系部汇总提交 |
6 | 期末考试周 | 2024年1月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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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理论类课程_XX系.xlsx
附件6: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期末试卷整理规范要求.pdf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