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核阶段,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全日制本科生缓考申请的补充规定》(见附件1)要求,不能参加本学期课程期末正常考试且符合缓考相关规定的同学,请按缓考申请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条件
1.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期末考核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缓考:
(一) 因病不能参加考核者;
(二) 随堂考核课程与期末考核时间冲突者;
(三) 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形不能参加考核者;
(四) 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
2. 学生申请缓考须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第(一)条款的,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且须经校卫生科认定通过。诊断证明应包含:挂号证明、病历证明、病假(住院)起始日期证明(课程考核时间应包含在病休时间内),超出建议病休时间的不予办理缓考;
符合上述第(二)条款的,须提供两门课考核时间证明;
符合上述第(三)或第(四)条款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学生辅导员、学生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3. 凡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缓考资格。
4. 缓考手续应在课程考核前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任课老师、学生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审批。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的,须在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补办缓考手续。
二、受理时间
本学期缓考课程受理截止时间为申请缓考的相应课程考核前。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缓考的同学,请填写纸质版《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必须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
2. 学生将签字后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后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1. 可申请缓考的课程范围:除实践类课程均设缓考;
2. 缓考预计于下学期理论教学周第一周与补考同时进行,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3. 缓考不及格无补考。
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55273625;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55272239。
附件2: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docx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