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学院需根据查重文稿(本批次为4月26日前提交确认完毕)的重合率检测结果,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分情况处理,重合率大于30%学生名单见附件1,要求如下:
一、处理流程
1.对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参考检测报告并确认无学术不端问题后,可按正常程序组织评审与答辩。
2.对文字重合率在30%-50%(含50%)之间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参考检测报告并指导学生认真修改毕业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仍未通过者,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3.对重合率大于 50%的毕业论文,由学院组织同行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取消该生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导师及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率小于 30%(含30%),则视为通过,由学院安排答辩。复检仍未通过,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二、处理时间
1.文字重合率在30%-50%(含50%)之间的毕业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院需于5月13日前,收集学生的重合率复检申请表,以及修改后的二次查重文稿,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 5月10日前,请学院做好重合率大于 50%的毕业论文的学术诚信认定,并提交学术诚信认定表及学术诚信认定汇总表至教学实践科。
2. 重合率大于 50%的毕业论文,在学术诚信认定通过后,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学院需于5月17日前,本批次学生答辩前,收集学生的重合率复检申请表,以及修改后的二次查重文稿,汇总好后提交重合率复检申请表至教学实践科。
3. 5月13日前,学院请提交签字盖章的取消答辩资格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至教学实践科。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重合率大于30%学生名单.pdf
附件2:01 上海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合率复检申请表.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