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重合率检测与延缓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刘婧峥发布时间:2026-04-24浏览次数:4267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进入答辩环节,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与缓答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合率检测

1.重合率检测日程

(1)43024:00前,学生需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版)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例如“19151000+张三+数学与应用数学”)提交至本科教务系统进行查重,毕业论文的查重文稿要求只含正文部分,去除封面、目录、摘要、参考文献、附录、致谢部分

(2)430日24:00前,指导教师在学生提交查重文稿后,需在教师端审核确认。

(3)5月5日24:00前,学生在指导教师确认查重文稿后,完成系统内的查重检测(系统查重的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4)5月6日12:00前,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确认学生的毕业设计过程性资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文稿、查重文稿)在系统中全部上传提交,并确保教师端在系统内“确认”完整。

2.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56-510日)

(1)对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参考检测报告并确认无学术不端问题后,可按正常程序组织评审与答辩。

(2)对文字重合率在30%-50%(含50%)之间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须参考检测报告并指导学生认真修改毕业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者,视为通过检测。复检仍未通过者,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3)对重合率大于50%的毕业论文,由学院组织同行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取消该生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认定该毕业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两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导师及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组(不含此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率小于30%(含30%),则视为通过,由学院安排答辩。复检仍未通过,毕业论文须延缓答辩。

(4)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与其答辩后提交的最终版本论文进行比对,若两版本有较大不同(如:检测版本论文字数明显少于最终版本论文字数等),将对其进行重新检测,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院进行处理。

二、延缓答辩申请

(1)430日下午17:00前,指导教师将延缓答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务办,申请表需含有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电子签名。

(2)515日前,学院在系统中做好获得答辩资格学生的答辩安排。


附件1:毕业论文查重操作指南.docx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延缓答辩申请表.doc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